原题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南东洞庭湖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南东洞庭湖等
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国办函〔2018〕19号
湖南省、重庆市、云南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
《环境保护部对于批准湖南东洞庭湖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畴调整的请示》(环生态〔2018〕13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告诉如下:
一、国务院批准调整湖南东洞庭湖、重庆金佛山、云南白马雪山和西藏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后保护区的面积、规模和功效分区等由环境保护部予以颁布。
二、有关地区要依照同意的调整计划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表明区界,予以布告。
三、有关地域跟部分要严厉履行《中华国民共和国天然掩护区条例》和《国家级做作保护区调剂治理划定》等有关规定,切实增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引导、协协调监视,妥当处置好自然维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生发生活的关联,确保各项管理办法得到落实,高尺度建设国度级天然保护区。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2月8日
(此件公然宣布)
义务编纂:张岩